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市顺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2019)皖0604民初1547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8537元,减半收取9268.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801元,减半收取3400.5元,由合肥市顺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自愿)。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