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分公司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款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撤回起诉;

二、撤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2016)桂0107民初3135号民事调解书。

一审案件受理费734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共同负担;再审案件受理费14682元(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7341元,由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分公司共同负担,本院退回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341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8-07-26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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