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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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分公司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撤回起诉; 二、撤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2016)桂0107民初3135号民事调解书。 一审案件受理费734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共同负担;再审案件受理费14682元(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7341元,由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分公司共同负担,本院退回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341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8-07-26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