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中投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思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常州中投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思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6031.6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9年8月29日起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63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常州中投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0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