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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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金农饲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扣留、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4800000元或保全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安徽金农饲料有限公司名下用于提供担保的位于肥东县撮镇镇冯城街(产权证号:房地权证肥东字第××号)的房产一套。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