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东瑞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嘉泰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中化塑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知情权纠纷
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安徽嘉泰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提供公司成立以来各年度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查阅、复制,原告***、***、***、***应在被告安徽嘉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查阅之日起十五日内查阅、复制完毕;

二、被告安徽嘉泰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供原告***、***、***、***查阅,原告***、***、***、***应在被告安徽嘉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查阅之日起十五日内查阅完毕;

三、被告安徽嘉泰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提供公司名下土地、厂房等资产处置协议、政府文件、移交证明供原告***、***、***、***查阅、复制,原告***、***、***、***应在被告安徽嘉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查阅之日起十五日内查阅、复制完毕;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本院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安徽嘉泰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7-30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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