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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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安徽融和桩基工程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上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580000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上支行,账号:52×××02),冻结期限为一年。 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保全申请费3420元,由申请人安徽融和桩基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