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继续冻结被申请人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怀远县支行(账号:34×××91)、徽商银行怀远支行(账号:12×××98、12×××78、12×××22、12×××08、12×××88、12×××75、12×××31、12×××86、12×××99、12×××88)、中国银行怀远支行(账号:17×××63)的存款共2900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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