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经营部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 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昆明精诚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亿京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800元,依法退还原告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19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