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
安徽津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瑶海区清柏建材经销部
安徽开盛津城建设有限公司
宣城市大唐万安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中元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钢财物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津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50万元(期限为实际冻结之日起一年)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合肥瑶海区清柏建材经销部缴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03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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