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昊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山东鲁王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担保人史剑名下车牌号码为鲁C×××××小型轿车、张锦秀名下车牌号为鲁C×××××号小型普通客车各一辆;

二、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鲁王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1506092.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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