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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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车享嘉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法院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申请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与申请人***、环球车享嘉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经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王江泾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