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合执字第00031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合肥市××中××楼××室(产权证号:合庐字第××号)房屋; 二、被执行人***的上述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俞柯明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俞柯明可持本裁定书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6-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