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建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河南建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8008.56元、违约金6490元,共计94498.56元。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62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