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建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河南建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8008.56元、违约金6490元,共计94498.56元。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62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22
发布日期 2019-1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