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嘉利智联营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宝力优特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重庆宝力优特科技有限公司在X银行X账户内的存款168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4-03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