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国恒钢结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河南国恒钢结构有限公司位于***詹店镇工贸区的土地(证号:武国用2012第**),期限为三年。 二、在查封期间内不得过户、变卖、转让、毁损,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