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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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苏州风云电源有限公司 苏州市好家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阴市华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帕塔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人民币3015000元本息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上海帕塔电子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二、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人民币306593.08元本息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上海帕塔电子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三、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人民币855000元本息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上海帕塔电子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四、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人民币125683.88元本息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上海帕塔电子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