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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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河南豫湘缘新材料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数额为616000元。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