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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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众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14民初1348号 原告:成都众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维,职务不详。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成都众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成都众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佘冰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汪娅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