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法院 杭州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杭州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192民初7897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戴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沙丽

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史凯杰

裁判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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