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益阳市新玥商贸有限公司 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益阳店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益阳市新玥商贸有限公司货款96986.9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96986.9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从2018年12月1日起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益阳店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驳回原告益阳市新玥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08元,由原告益阳市新玥商贸有限公司负担304元,由被告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负担220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270元,由原告益阳市新玥商贸有限公司负担154元,由被告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负担111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