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熟市金浩源针纺织有限公司
南京鑫旭昶服装有限公司
江苏苏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徐州丰彩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南京鑫旭昶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苏苏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价款520299.2元及利息(以520299.2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对南京鑫旭昶服装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江苏苏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本诉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南京鑫旭昶服装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诉讼请求。

如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9511元、保全费3420元,合计12931元,由南京鑫旭昶服装有限公司、***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6242元,由南京鑫旭昶服装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8
发布日期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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