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红星店 湖南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湖南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红星店于2018年3月12日签订的《装饰装修意向书》于2019年6月14日解除; 二、被告湖南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意向金47000元; 三、被告湖南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47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563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123元,由被告湖南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0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