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归还原告湖南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本金27万元及逾期利息(年利率6%,计算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2019年3月22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