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归还原告湖南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本金27万元及逾期利息(年利率6%,计算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2019年3月22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5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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