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冻结存款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西安市高陵区宏达工程有限公司 山阳县森耀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西安市高陵区宏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XXXXXXXXXXXXXXXXXXXXX、光大银行账户XXXXXXXXXXXXX2720中存款51332.00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