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兰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依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兰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15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兰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7-08-01 |
发布日期 | 2017-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