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远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支行 江西中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赣州市力强钢管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江西中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6×××79)140万元财产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