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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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中止对废橡胶专用设备生产线(YTNY)设备及变压器一台的执行; 二、本院作出的(2019)兵02执恢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中涉及的其他财产继续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19-08-16 |
发布日期 | 2020-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