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宜昌东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宜昌安能热电有限公司
湖北安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撤销权纠纷
法院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与宜昌安能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撤销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与湖北安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三、第三人宜昌东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协助宜昌安能热电有限公司、湖北安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将股权登记变更至2018年9月20日之前的状态。

案件受理费81800元,减半收取40900元,由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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