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冀0302民初11150号 原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 负责人:周海峰,系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建鹏,公司职员。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黑龙江省望奎县,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住***。 负责人:陈玉军,系总经理。 原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代位追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0日立案,2019年10月30日,原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陕玉江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田温馨 |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