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乐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芈展众创空间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亚凌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上海乐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芈展众创空间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编号为XXXXXXXXXB1A)无效; 二、被告芈展众创空间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乐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装修损失1万元; 三、驳回原告上海乐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余的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856元,减半收取3,928元,由原告上海乐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3,903元,被告芈展众创空间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