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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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清时空视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未名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未名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高清时空视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欠工程款258589.98元并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8年1月11日计算至款清之日)。 二、本案鉴定费8100元由被告安徽未名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三、驳回原告北京高清时空视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31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655元,有被告安徽未名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7-22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