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平南县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南县城区建设规划设计室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一审、二审受理费各50元,由上诉人平南县自然资源局负担。上诉人一、二审各预交6970元,扣除应交的受理费后,分别由一审法院和本院退回给上诉人。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9-11
发布日期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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