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通化市万通投资有限公司
通化金隆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通化金隆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金隆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X万元的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通化市万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通化市光明路、丘地号XX、房号X、X层,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吉房权证通字第XX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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