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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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2018)桂1202民初195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505元,减半收取4753元(被上诉人***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9505元(上诉人河池市恒辉置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6-24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