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04民初1365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丽桐,天津德玲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智慧,天津德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支公司,营业场所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邮政大楼内。

负责人:张方亮。

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原告***经通知未缴纳本案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刘少鹏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

书记员康欣

裁判日期 2020-04-17
发布日期 20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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