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博睿思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莱芜市莱城区海纳慧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潍坊经济开发区秀婷百货商店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潍坊经济开发区秀婷百货商店立即停止销售侵害第13782135号图形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

二、被告潍坊经济开发区秀婷百货商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000元;

三、驳回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潍坊经济开发区秀婷百货商店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60元,由被告潍坊经济开发区秀婷百货商店负担2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潍坊经济开发区秀婷百货商店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3
发布日期 2019-1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