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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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双版纳洪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西双版纳洪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4800元,由原告西双版纳洪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限内均未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8-05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