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北路支行 新疆新天天池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976.10元,由新天集团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20-03-12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