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仪陇嘉烨有限公司 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9)川0107民初3328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程序终结后本院将依法定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发现可处置的财产时将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适宜处置的,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