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如皋市振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内07民终62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如皋市振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志祥。 委托诉讼代理人:冀绿云,内蒙古冠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原告:***,女,住***。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如皋市振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审原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法院(2019)内0781民初144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徐岩 审判员高福良 审判员刘佳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单志晶 |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