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焦作市奔龙皮业有限公司 河南赛尔车轮有限公司 焦作市金茂源养殖有限公司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河南赛尔车轮有限公司、焦作市金茂源养殖有限公司、焦作市奔龙皮业有限公司、逯中武、***、陈玉针、李春季、和思同、丁小琴、孙福军银行存款270537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同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