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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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潜江市潜阳商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潜江市水路运输服务公司 潜江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潜江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00元,减半收取15000元,由原告潜江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