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北京诚大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与北京诚大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签订的《回龙观天龙苑诚大便民菜篮子服务中心租赁合同》于2019年4月8日解除; 二、北京诚大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租赁费16249.3元; 三、北京诚大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物业费390元; 四、北京诚大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广告促销费1000元; 五、北京诚大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10000元; 六、北京诚大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违约金1000元; 七、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0元,由北京诚大商贸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