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6-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温州市住宅建设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伊春市长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对被告温州市住宅建设公司伊春分公司、温州市住宅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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