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承德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市龙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2018)冀0803民初1989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标的为5219128.39元及利息,已受偿0元,未受偿5219128.39元及利息。 三、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或案外人诉讼案件审结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