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
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道品牌创意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人民币一百元,均由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负担(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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