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社旗飞程农牧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领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社旗飞程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共计1100000元银行存款、支付宝存款、财付通账户存款、名下机动车辆或者同等价值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深圳领鲜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28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