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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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加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江都实业有限公司 匹匹互联网金融(杭州)有限公司 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8560元,退还原告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16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