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德州国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龙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清河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清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德州国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93元,减半收取计1,296.5元,由原告德州国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担负。

裁判日期 2020-04-09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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