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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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多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崇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四川多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承揽费196,631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32元、公告费300元,合计4,532元,由被告四川多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在本判决生效执行时,被告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